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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①报考附件1中的岗位代码为:14岗位、18岗位、22岗位、23岗位、24岗位和25岗位的人员,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按技能测试成绩的80%、业绩的20%计入总成绩。
②报考附件1其他岗位的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其中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业绩占20%。
1.笔试与技能测试
(1)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及幼儿教学的教师采取本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根据本专业而定(不需面试),若该遴选职位计划数与参加技能测试人数达不到1:3时,该职位遴选人员测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准许进入考察;报考其他学科和学校财务管理岗位的人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由考务组聘请相关人员命题、制卷、阅卷及考务工作。
(2)2017年8月15日进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点设在县城关一小。笔试与技能测试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社部门牵头,教育和科技局配合组织实施。
(3)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8:30至12:00或下午14:0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领取笔试、测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技能测试。
(5)笔试与技能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剑河教育网信息公告栏、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2.面试
面试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社部门牵头,县教育和科技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1)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若遇遴选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遴选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准许进入考察。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和方式:教师岗位以授课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课题以临时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课题内容为中小学教材(按干什么考什么原则,分学段、学科);学校财务管理岗位以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面试成绩将在剑河教育网信息公告栏、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业绩量化
参照附件3提供2014、2015、2016年教育教学相关的获奖证书、课题结题(立项)或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察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业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个人总成绩到低分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