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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根据遴选的条件和岗位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语种:所有考生须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答题,
笔试成绩公示1天。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达不到遴选岗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面试。
1、面试时间详见入闱面试人员公告。
2、所有考生须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答题。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未按时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5、主要测评岗位需求的专业知识和考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能力等。
6、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7、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公示
报名、资格审查、政审、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各阶段时间、地点等事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县联合办公大楼公示栏进行公示,不再通知到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及时参加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调动
按照遴选岗位拟遴选人数,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拟调动人员。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程序报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待研究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提出书面试用意见,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