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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报名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同时按干管权限报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材料:《普洱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普洱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须本人签字并经相关部门同意盖章后,扫描成图片或PDF格式。考生将《普洱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扫描件)和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发送成功后电话与普洱市残联办公室确认报名情况。
报名电子邮箱:smshclbgsh@163.com。
报名确认及咨询电话:0879-2124669。
特别提示:1.《普洱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扫描件)发现造假情况的,取消考试资格。2.没有通过电话与市残联办公室确认报名情况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2、资格初审。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普洱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1:5。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普洱党建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二)考试
考试由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加权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不四舍五入)。具体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
1、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综合能力。拟定于2017年6月25日举行。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普洱党建网公布。
2、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
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