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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报名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同时按干管权限报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将《普洱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电子扫描件(文件名为“单位+姓名”)、《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人员情况采集表》(电子版)和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单位+姓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peswbbgklx@126.com邮箱。并及时通过报名电话核实确认报名情况。联系人:范联增,联系电话:0879—2132844、18082790766。
报名时间:2017年6月8日至6月11日(含周末)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资格初审。普洱市委编办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普洱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中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5。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普洱党建网发布、普洱机构编制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2个工作日内,及时携带报名表原件到普洱市委编办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编办综合科,普洱市北部行政中心1号楼一层1-41室)领取准考证,规定期限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二)考试
考试由普洱市委编办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加权重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不四舍五入)。具体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综合能力。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明确的为准。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普洱党建网发布、普洱机构编制网公布。
2.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普洱市委编办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持资格复审材料到普洱市委编办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编办综合科,普洱市北部行政中心1号楼一层1-41室)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学位证的同时提供;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外,所有复印件须由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公章。
3.面试
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面试拟定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在普洱党建网发布、普洱机构编制网公布。
4.经历业绩评价
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普洱党建网发布、普洱机构编制网公布。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2日内向普洱市委编办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评价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