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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遴选职位的具体职位要求详见《普洱市农业局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报名人员在征得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持报名材料到普洱市农业局人事科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需提交的报名材料为:
⑴《普洱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⑵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⑶《普洱市农业局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其他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书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6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普洱市农业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2124023
2、资格初审。普洱市农业局人事科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普洱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1:5。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普洱农业信息网、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二)考试
考试由普洱市农业局组织实施。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加权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不四舍五入)。具体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
1、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普洱农业信息网、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