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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综合能力。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 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持资格复审材料到普洱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学位证的同时提供;
(2)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3)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外,所有复印件须由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公章。
3. 面试
采取综合知识问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普洱市交通运输局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4. 经历业绩评价
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普洱市交通运输局网、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相关评价证明材料。
(三)考察
根据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普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特别是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认真查阅个人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四)决定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公开遴选职位及人数1:1的比例,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体检合格,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开展体检工作;体检由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派专人组织拟遴选人员到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体检(规定时限10天),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作体检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考察、体检和公示各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均可进行递补。
(五)办理遴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将遴选工作情况按程序报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