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7贵州黔东南州锦屏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遴选3人公告

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 2017-05-23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竞职陈述、能力测试、确定拟调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考察、组织决定、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委宣传部将公开遴选实施方案在县内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公布遴选职位人数、资格条件、工作程序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9日,节假日不休(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办公楼三楼311室)。

3、报名须填写或提交以下材料:报考者须如实填写《中共锦屏县委宣传部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一式两份,按要求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②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三年个人考核情况证明;

③单位出具其个人身份(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原件;

④个人参加遴选自愿申明原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岗位的,还须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承诺书,申明或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⑤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当地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⑥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锦屏县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竞职陈述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公开遴选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如通过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照审查合格人数3:1遴选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竞职陈述

由锦屏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通过脱稿陈述的方式由考生进行竞职陈述。根据竞职陈述情况,由评委按遴选岗位与推荐考生1:3的比例进行推荐。对评委推荐进行汇总统计,以推荐得票多少为依据,按1:3比例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能力测试人选)。

(五)能力测试

由锦屏县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实施。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100分计算,笔试测试得分按60%、面试测试得分按40%的权重记入综合成绩得分。笔试测试内容主要是测试考生的写作能力;面试测试内容主要是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笔试部分实行加分。加分标准为:

1、近三年来(2014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3日),在《贵州日报》、《当代贵州》、贵州人民广播电台上发表的500字以上新闻作品或新闻图片,1篇(幅)加1分,头版头条加5分。

2、近三年来(2014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3日),在国家部级报刊、《黔东南日报》(锦屏专版除外)、黔东南人民广播电台上发表500字以上新闻作品或新闻图片,1篇(幅)加0.2分,头版头条加2分。

3、近三年来(2014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3日),在《杉乡锦屏》报上发表的800字以上新闻作品或新闻图片,1篇(幅)加0.02分。

以上加分可作累计加分,但最多不超过5分。加分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进行。“一稿多投”的不重复加分。加分依据由所报考单位审核把关后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复审,再向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所有的加分情况必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完毕。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的视为无效。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网、杉乡锦屏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另行通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