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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资格审查由市纪委负责。市纪委在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三楼服务大厅开设“市纪委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审核窗口”。报考者于2017年5月24日至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本人《报名表》一式两份,审核盖章后的《选调审批(备案)表》原件一式两份,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任职文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市纪委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审核窗口”进行审核。地址: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巴彦托海路,联系电话0470—8229638。
5.市纪委组织部收到报考者递交的相关材料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17年5月29日9:00至17:00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6.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二)打印准考证
2017年5月30日9:00至5月31日17:00,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者登陆“呼伦贝尔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为汉文制卷、汉语答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6月1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考试地点设在海拉尔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后适时公布成绩,报考者可登陆“呼伦贝尔人才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面试
(一)面试由呼伦贝尔市纪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发布后登陆“呼伦贝尔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按要求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时,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选调人数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同试题)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报考者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
(六)考试成绩排序。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
1.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2.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另行组织测试。
七、体检
按照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实际选调岗位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一同进入体检。体检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笔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