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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桑植县社会保险信息中心选调1人公告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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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报名;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

6.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7年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桑植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办公室。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总分100分,时量120分钟。

2.时间:2017年5月29日

3.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并公告。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3.面试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须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由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报县人社局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书面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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