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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须填写《2017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7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附件3) (并附电子版,可登录陇南党建网、陇南公众信息网下载),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及专业、政治面貌以及与报考职位有关的工作经历,由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加注意见并盖章)、录用分配工作文件复印件、转正定级文件(由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报考行政职位或参公职位的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对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和精准扶贫工作受表彰奖励的,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和受表彰奖励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按核算数额予以拨付。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选调资格。各公开选调职位的资格初步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等比例减少选调计划或在不改变考生报考意愿的情况下进行职位合并;取消的选调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笔试时间为5月6日。公文写作类、综合类职位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技术类职位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对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精准扶贫工作中受表彰奖励的报考人员予以加分,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其中:
1.年度考核一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加2分,两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加4分,三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加5分;
2.精准扶贫工作获县级表彰奖励一次加1分、获市级表彰奖励一次加2分,获省级表彰奖励一次加3分,同一类型奖项按个人所获最高级别表彰奖励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报考人员届时登录陇南党建网、陇南公众信息网查询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说课)。笔试结束后,对所有考生最终笔试成绩(最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以上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选调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
1.报考公文写作类、综合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教师岗位除外)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以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内容以现行高中、小学课本为准,分专业建立题库,满分为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出每名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高低排序和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果由个人原因放弃或发现影响进入考察的,可按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由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抽调组织、人社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按考察方案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者,经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选调意见并说明理由。
(六)公示及试用。经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对拟选调人选在陇南党建网、陇南公众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按该职位最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经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安排拟选调人员到各选调单位工作,实行试用期6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下发选调文件。拟选调人员在试用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或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递补对象。
(七)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下发的选调文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必须按时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调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