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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位取消和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各选调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职位或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降低开考比例,重新报考。重新报考者可于4月6日8:30--18:00间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4月10-12日,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者可登陆“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人才交流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本次考试由盟纪委、盟委组织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盟纪委组织部具体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汉文制卷。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4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设在巴彦浩特镇(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后2日左右,报考者可登陆“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人才交流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发布后登陆“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人才交流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盟纪委组织部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并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人才交流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选调审批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招收聘用人员审批表》、任职文件以及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等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可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