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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河池市国资委选调2人公告

河池人才网 20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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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1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考察、讨论决定、调动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20日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方法。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退回本人。快递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可邮寄复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3.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群人事工作科。邮编:547000。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河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手工填写);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确定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或材料复印件;

(5)个人写作作品(代表作)复印件;

(6)近期5寸生活照片1张。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假作品。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面谈面试,确定考察对象

资格审查结束后,市国资委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谈面试。然后由市国资委党委进行适岗比选,按1:3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河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撰写材料情况。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河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调动和任职

对适合工作岗位情形、现实表现优秀的人选,即与所在单位商调,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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