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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2人公告(第三批)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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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15日(工作时间内);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人事科(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88号);咨询电话:(0826)2131155。

4.报名及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报考者可登录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ahrss.gov.cn)、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www.ga.scfda.gov.cn)认真阅读公告,按照遴选职位的有关条件和要求,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且每人限报1个职位。

第二,报考者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表2)一式两份,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报名。

第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①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③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④近三年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关荣誉证、发表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否则,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情况通报本人单位及相关部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自己负责。

6.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复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按通知精神到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人事科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开考比例:每个遴选职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职位数。

2.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 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笔试时间、地点见本人《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范围:

⑴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的理解及其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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