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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
由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安溪组工网予以公布。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11月22日到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党群股领取《准考证》。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件(指代领人的身份证件)代为领取。考生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工作由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依要求撰写文章一篇(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划定。报名人员可于2016年12月1日后,登录安溪组工网查看笔试成绩。
5.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若达不到3:1比例的,减少遴选人数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减少遴选职位人数或取消遴选职位将在安溪组工网公布。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遴选职位数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3倍的,按实际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数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考生的面试成绩为7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12月1日后,登录安溪组工网查看面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进入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数的比例若出现少于或等于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含)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减少遴选职位人数或取消该遴选职位。
3.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按考察结果排列。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1.本次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方法,由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数的比例为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