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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岑巩县直单位遴选3人公告(第二批)

岑巩县人民政府网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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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ncg.gov.cn/)。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各遴选单位办公地点,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生须认真阅读《岑巩县2016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第二批)》中所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以及《岑巩县2016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二批)》(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者填报《报名信息表》(附件2)后,将《报名信息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报考者持审核同意并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于2016年11月17日8:30至17:30到遴选单位报名,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4、加分条件:凡持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上初级加2分、中级加5分、高级加8分(凭最高资格证书加分,不累计加分)。

5、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学士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②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③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

④《岑巩县2016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⑤岗位一览表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工作结束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二)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按《岑巩县2016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审核人及联系电话、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考试时间、面试时间一览表(第二批)》(附件3)要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方式及资格复审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考试时间及具体地点详见《岑巩县2016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审核人及联系电话、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考试时间、面试时间一览表(第二批)》(附件3)或《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笔试之后。

参加笔试的考生以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的总成绩按到低分的顺序以遴选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对所有入围面试人员(含直接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遇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对照《岑巩县2016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遴选条件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予以确认。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同时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岗位不在递补;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或调配手续,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县直相关单位遴选(选调)。对遴选单位在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所有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相关人员信息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归档,以备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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