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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
及复印件一式2份。
(三)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按面试人选与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方式、内容:采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语言表达、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仪容仪表、自我认知程度及专业素养等。
3.面试考试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四)参加考试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以分别在资格复审前一天到资格复审当天及面试前一天到面试当天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笔试时,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超过笔试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时,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在指定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相应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离开考点。
5.此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昆明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昆明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考生可向市林业局组织人事处申请查分(须提供书面查分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871-63177077。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到低分按岗位拟选调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者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林业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选调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综合成绩并列不能确定递补人员时,以面试成绩者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调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选调纪律
(一)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选调资格,已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