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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由自治区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为100分。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具体安排为:
10月15日上午10:00—12: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月15日下午3:30—6:00 申论
(3)本次笔试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分别设置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考务工作。由自治区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
(5)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按两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在自治区考录领导小组统一划定的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遴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分并列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有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由拉萨海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在拉萨海关门户网站查看面试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成绩查询。面试人员可在拉萨海关门户网站查看面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拉萨海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均按百分制折算),按照遴选职位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3:1(不含)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即6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1.体检。体检地点和体检时间由拉萨海关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其中报考缉私警察遴选职位的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可按考生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由体检人选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