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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①笔试内容:考试院编印的复习参考资料报名时一并提供.
②笔试时间:确切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笔试完成后,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 :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以笔试、面试两项综合成绩之和,从到低分按选调职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在同等情况下以笔试成绩排名在前.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是否替补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
4、考核
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进行.
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张榜公示,并公示相应的成绩和合格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调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调动对象,报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批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工作和学习档案到人社局验证,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不适应本岗位工作的调回原单位.
七、本招聘方案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723662
双牌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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