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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镇远县门户网。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镇远县史志办公室;
报名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士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近2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经州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录(聘)用到机关(参公)单位前,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须提供经县(市)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连续工龄的文件依据(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提供本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经州级组织、人事部门录(聘)用审批材料《录(聘)用审批表》或《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属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的,提供工作分配有关文件或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镇远县史志办公室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二)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2015年10月27日到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1) 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10月30日,笔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试科目具体见职位表。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未达到遴选职位1:3比例的不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遴选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遴选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入围拟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本岗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如出现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依次递补。
笔试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由县委组织部向社会公示。
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或调配手续,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县级以上相关单位遴选(选调)。对用人单位在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好)方能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