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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省直机关公务员遴选236人公告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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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

4、报考者填报职位后,自行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须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盖章,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于2015年1月12日9:00至1月24日>17:00传真至报考单位,原件本人须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使用。考生须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中的审核状态,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按要求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后(于2015年1月12日9:00至1月22日17:00期间)重新打印《报名信息表》传真至报考单位审核。

对进行网上报名后,未向报考单位传真审核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视为报名失败。

6、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初审

各遴选机关收到报考者传真的《报名信息表》后,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于2015年1月12日9:00至1月25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四)报名情况公示

各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报名结束后,于2015年1月28日前将减少遴选计划人数和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数。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17:00。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15年2月4日9:00至2月6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5年2月7日(星期六)9:00—12:00,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笔试地点设在贵阳地区。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成绩查询时间为2015年2月中旬,报考者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对照遴选条件要求,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

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结束后,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在递补资格复审期内依次递补。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递补资格复审后,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可按不高于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或减少遴选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职位减少或取消情况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遴选资格。

2、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5年3月中下旬登录遴选单位网站查看面试公告,遴选单位无网站的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

3、面试形式。各遴选单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面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拟定面试工作方案,实施面试工作。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如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为1:1比例进入面试的,由遴选单位报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确定面试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遴选单位需组织专业水平测试的,可结合面试进行,专业水平测试分,按照面试总分的一定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确定报考者的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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