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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时间为2014年8月16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不能使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2014年9月上旬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省农业厅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交省农业厅审核。报考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报考者可于2014年9月下旬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省公务员局网、山西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遴选人数,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以后各环节空缺职位不再递补。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如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由省农业厅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成绩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