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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独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18人公告

独山县人民政府 201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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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22日9:00至11:30,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按照职位要求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综合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独山党政信息网公布。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独山党政信息网进行公示。考生须关注面试相关公示,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示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将在独山党政信息网上公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按遴选计划人数2:1确定考察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组织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延伸考察、了解廉洁自律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组织考察的,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讨论决定及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和工作需要,将考试成绩与人选一贯表现情况、人岗相适情况等结合起来,综合分析考虑,综合分析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拟遴选人选,报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的人选,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 公示与试用

经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在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独山党政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保持在原单位不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2. 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试用期间的表现,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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