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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9日—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8月2日、8月3日除外)
报名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清风街294号,电话:0833-2448353)。
(二)报名要求:根据公告和职位表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需提供的材料:
1、由本人到现场领取并填写《2014年乐山市市中区公开遴选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1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提供事业人员《聘用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或证明聘用和转正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各1份)。若身份为事业人员且截至2014年 7月1日尚未转正定级的,暂凭《聘用审批表》确认报考资格;若进入拟调动人员名单,则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凭《转正定级审批表》或相关转正定级文件办理调动手续,否则不予调动。
4、公务员(参公人员)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各1份;
6、由所属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报考人员在编在册情况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人社或组织部门同意。证明内容包括: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在岗位和工作时间,是否同意报名参考。
未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由区环保局负责初审报名资格,区纪检、组织、人社部门联合复审确认。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名者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行为,将随时取消其公开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乐山市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不收面试费。逾期不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根据领取面试通知书名单确认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无人报考的岗位则取消遴选计划;报名人数小于公开遴选职位名额的,相应削减该职位遴选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于8月8日通过乐山人才服务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