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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见习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正在接受纪委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执行回避的;
4.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况。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参与报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暨实施“团聚兴业”和“引才兴市”计划的报考采取现场或网络报考(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1.报考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考地点:广汉市天津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务员管理股或事业人员管理股。
3.报考程序: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广汉市2017年公开选调(选聘)暨实施“团聚兴业”和“引才兴市”计划报考申请表》(附件四),符合条件的市域外人员还需提供《广汉市“团聚兴业”计划申请表》(附件五(3))或《广汉市“引才兴市”计划申请表》(附件五(4))。
4.广汉市域内参与者仅采取现场报考的方式。广汉市域外参与者由本人,委托亲属、朋友现场报考,或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参与报考。(电子邮件地址:5503350@qq.com)
5.电子邮件方式参与报考的,请电话至0838-5223851或5220701确认。
市公开选调(选聘)评审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考核测试。
(二)统一组织考核测试
公开选调评审小组根据报考情况组织开展考核测试,按照实际参加测试人数得分排名的80%确定入围人选,再按测试的岗位名次N+1(N=岗位数)推荐备选人员给用人单位。
考核测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用人单位综合考察
用人单位对公开选调评审小组的推荐人选进行职(岗)位匹配度分析和工作能力的综合考察,每一职(岗)位提出1名初步人选,形成《广汉市2017年公开选调(选聘)暨实施“团聚兴业”和“引才兴市”计划综合考察报告》。经综合考察后,某一职(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用人单位应当形成专题报告,注明理由。相应的职(岗)位作空缺处理,相应编制一年内不得再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