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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9:00至7月16日17:00。
资格初审由都匀市2014年参公事业、事业单位面向都匀市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遴选办)负责。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4年7月15日18: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2、2014年7月15日18: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14年7月16日 15: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市遴选办在7月16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遴选单位申请,经遴选单位同意后由考务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14日9:00至7月16日19:00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zdy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打印《报名信息表》供各环节使用。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小于计划遴选人数的,该职位遴选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返报名费。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6 日。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18日9:00至 23:59期间,登录“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名称:《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总分15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
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可持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由市遴选办另行通知。
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小于计划遴选人数的,该职位遴选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以上规定确定并公示。按照《遴选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审核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人员提交的材料:
(1)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需提供符合所报遴选职位的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所在单位的编制本复印件一份,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提交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7)报考遴选参公事业职位人员须提供《参公登记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8)报考遴选事业单位职位人员须提供本人《聘用人员审批表》(或《录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9)报考遴选职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的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由市遴选办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