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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113人)公告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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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者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等)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资格初审。各选调单位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方可进行考试,否则减少计划或取消职位。选调职位计划减少的,该职位报考者所报职位不调整;选调职位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否则视为本人放弃报考。

3.加分

(1)加分政策

报考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

①近5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者,每获得一次优秀等次加0.5分,以此类推进行累计。

②近5年以来,个人获得经批准开展的表彰活动表彰奖励的,按以下等次加分:

获地厅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省部级表彰的,每次加2分;获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加3分。因同一事项获多次表彰的,按最高等次表彰计算加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下载填写《遵义市2017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在报名时到选调单位进行加分审查,选调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复核,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三)考试

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大于30人的职位,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10:1以内(不得低于5:1)确定面试对象(具体比例由各选调单位在报名结束后、笔试前在选调单位网站和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职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考试在市级干部调配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各选调单位拟定考试实施方案,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试题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命制。

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各选调单位要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组由考官小组、监督小组和考务小组组成。考官小组由选调单位代表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数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3人。监督小组一般由纪检监察机构或组织人社部门选派人员组成。

若选调单位有特殊需求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同意也可采取其他面试形式或在面试环节加试职位专业知识测试,职位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分值占面试成绩的比例不得大于50%。

考试时间、地点由各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5日内,各选调单位要将考试成绩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备案,并以恰当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四)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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