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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程序
(一) 职位查询。
各遴选部门的遴选职位有关情况详见《2015年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部门联系。
(二) 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
2、 报名时间:
报考者在2015年6月1日8:00至6月5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 报名程序: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务必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本人身份证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上传至报名系统。本人照片、身份证电子照片电子版上传不全的,系统将无法提交报考者报名信息,遴选单位无法进行审核,后果由报考者承担。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对专业有要求的职位,请参阅《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按所学专业报考。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前务必征求本单位意见,单位同意的允许报考,未经单位同意的不得报考。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向原单位进行通报。
(2)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核单位应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考者个人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弃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报考者,可以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注销原报名信息后调整报考职位。
(3) 网上缴费。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最迟应于2015年6月7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20元。
(4) 结果确认。报考者缴费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2015年6月7日24:00前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考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 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笔试于6月20日在银川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报考者登陆宁夏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2.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并分机关、报考职位从到低分按面试人员与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能面试。
(四) 资格复审。
1.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遴选转任资格。
2. 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部门查档公章)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 面试。
1. 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要加试专业能力测试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主考官由遴选机关负责人担任,其余考官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派出。参加面试的主考官和考官须取得相应的面试考官资格证。
3. 每个面试考场应由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指派两名熟悉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同志进行全程监督。
4. 考生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为7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考生面试成绩采取当场公布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