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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人员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com/html/default.html)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名人员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呼和浩特市纪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公开遴选审批表》),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经本单位同意后,报名人员将《公开遴选审批表》报本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公开遴选审批表》传真至呼和浩特市纪委组织部(传真:0471—4606435、4606179)。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须持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呼和浩特市纪委组织部接收报名人员填报的《公开遴选审批表》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6月27日9:00至7月3日17:00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特别提醒: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要求传真《公开遴选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6月27日9:00至7月4日12:00间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职位调整
报名截止后,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拟遴选人数。
(五)打印准考证
2017年7月7日至7月9日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使用汉文制卷。考生笔试、面试均须使用汉语文(言)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第三方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7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后5日左右,报名人员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7月下旬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组织部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公开遴选数3:1的比例确定,并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开遴选审批表》原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