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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
(1)如实填写《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单位审查意见栏和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栏必须填写同意选调并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法律职务、职级任命文件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及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或所在单位政工部门盖章);
(5)近两年个人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
(6)省级以上表彰材料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考试前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审合格后进入考试程序。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和材料的,将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