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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资料:
1.《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一张。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削减职位计划。
1.笔试。
笔试科目:文稿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按照考调岗位计划3: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名额,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在凉山人事考试网上面向社会公示。
(七)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递补
以上各环节,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每环节仅递补一次。
(九)调动
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