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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赤水城区部分学校(园)考调优秀教师27名

贵州赤水市教育网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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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研究(6分)

(1)近五年主研获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机构表彰教学成果(或教学质量奖)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2)近五年主研获遵义市教育局或教育科研机构表彰教学成果(或教学质量奖)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3)近五年主研获赤水市教育局表彰教学成果(或教学质量奖)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教学成果(或教学质量奖)获奖加分只记最高一项。

八、组织考察和聘任

(一)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获奖加分×20%+面试成绩×80%)分岗位由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差额考察人选数与考调计划数的比例为2:1,若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只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组织考察

2017年6月14日—16日,考察组依据考调职位需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教职工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三)确定聘任人选

2017年6月19日前,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察材料确定拟聘人选,将拟聘人选有关情况在赤水教育网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人员,在2017年暑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任手续。若有异议并查实者,取消考调资格,所缺岗位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九、有关说明

(一)公开考调录用教师必须在2017年春期工作结束后,方可离开现在的工作岗位,但在本年度春季学期统考中,对所任教学科统考成绩未达市同类学校平均分或市平均分、或提升幅度未达到5%以上者免予调动。

(二)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以及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做法,经组织考调的优秀教师在调入学校无对应空岗的前提下,降低岗位等级进行聘任。如调入学校有对应空岗可参加竞聘上岗。凡调入者需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另定岗位级别和待遇。

(三)公开考调录用教师在调入城区学校后,从调入的次月起与所在学校教职工执行相同的绩效工资标准,原执行有农村学校教师津贴、乡镇干部补贴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生活补贴的,从调入的次月起停止执行。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区部分学校(园)公开考调优秀教师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赤水市城区部分学校(园)公开考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洪荣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袁进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多智 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付 强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副局长

成 员:陈庆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德超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张 娟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汉椿 市教育局局长助理

陈远标 市教育局局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育局人教科,付 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喻利云、王薇、何梅、刘鸿境、张显红、谭雪林、严吉福等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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