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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绵阳市涪城区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16人公告

绵阳人事考试中心 201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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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审核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区委组织部)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6月下旬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以及考试相关事宜。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予以调剂、调减或取消。被取消的职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6月下旬公告。

3.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4.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文应用与写作,考试不指定教材。

(二)面试

1.面试组织: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实际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其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选调(聘)其他职位进入考察环节考生最低面试成绩,低于的不得进入选调(聘)的下一环节。

八、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考察工作由组织、纪检、用人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依次等额到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民服务意识和廉洁行政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依确定的考察顺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经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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