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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2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公布: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具体事项同时于2014年8月6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都江堰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djy.gov.cn)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本次考试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二)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遴选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数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面试后,根据遴选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在体检前一日携带本人单位证明材料(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历年的年度考核情况、现任职务<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考生应提供任职证明文件>、是否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加盖印章)交至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
体检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确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遴选资格。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和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出现的缺额,一律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