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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1.笔试
文秘岗位笔试测试考生文字综合表达能力,财务岗位笔试测试考生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岗位的,则报考人员全部入围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心理调适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综合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合成。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按1:1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人选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由市民政局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经市民政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试用和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拟选调对象须试用期3个月,由怀化市民政局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工作单位。
六、组织领导
1.为了确保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怀化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人事的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成员,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2.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及组织部、人社局、市编办的全程监督指导,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对在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4.选调对象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选资格。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亦自行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