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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遴选程序
(一)由市委组织部与市文联负责按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三)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笔试、阅卷和成绩发布。笔试总分100分,权重占遴选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内容。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不指定复习内容,面试总分100分,权重占遴选总成绩的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比例为1:2。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五)考察。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最后文联党组按职位遴选人数等额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委托相关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仍有不合格者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进入试用。
(八)试用。时间3个月,期满经过考核,称职者按程序调入,不称职者回原单位工作。
(九)办理调动手续。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并报请有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