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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桂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竞选50人公告

桂阳县人民政府 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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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5日至6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6:00)。

报名地点:桂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股(502室)(原桂阳县规划局办公楼)。咨询电话:13975574576(刘)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与单位签订的《桂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3张,参加公开竞选考试的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桂阳县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办出具的城镇退役士兵证明。报名不收费。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察时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竞选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1、所有通过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在体能测试前须参加笔试,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竞选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选。笔试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制发准考证。

2、笔试内容。法律法规知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占80%;电脑基础知识:现行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基本应用占2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体能测评

1、按竞选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选。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3、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放弃体能测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因笔试人员不足或参加笔试入围人员放弃体能测评经递补后,体能测评人员仍达不到竞选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竞选职数。

5、按体能测评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竞选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中按测评成绩排名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七天内申请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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