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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7凯里市行政、事业单位遴选10人公告

凯里市人民政府 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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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含试用期已满但尚未办理正式任职手续的)或提拔担任科级职务未满一年的;

(7)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8)遴选、调动到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9)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10)从2014年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在乡镇机关工作最低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事业岗位其它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 具有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

4. 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岗以及未经州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抽借调(带薪学习、挂职锻炼等)到州直及以上部门(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能列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中央、省、州级单位在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派出机构)、行政村(社区)工作的经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①选派到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挂职、帮扶等工作经历;

②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

③监狱劳教系统的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及以下基层监、所等单位工作经历;

④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他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级及以下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不定等次可视为考核合格);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新录(聘)用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新提拔任副科级(或八级职员)及以上的人员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未具备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的;

(7)未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本次遴选工作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lrl.gov.cn)。

(二)报名

报名工作在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报名地点:(详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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