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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4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10名法官的公告

遴选网 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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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开考比例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标准化综合试题(30%)和案例分析(70)%,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履行公开选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业务能力。开考比例为1:3,即要求公开选调岗位职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人数之比不低于1:3。如未达到1:3,按比例相应缩减公开选调岗位职位数。

  笔试时间:2014年7月31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按准考证号予以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确定的公开选调岗位职位数,以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含末位并列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如因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造成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昆明中院派员组成。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等额面试合格线为70分,其他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时间:2014年8月11日(星期一),面试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综合考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与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考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监察处和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考察组到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综合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进行体检、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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