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遴选程序
(一)自愿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从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纪检监察网下载报名表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报名表和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证的复印件(没有工作证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原件)以及3张小二寸半身免冠彩照、1张七寸全身生活彩照须用特快专递邮寄(邮戳寄出日期迟于5月31日或采用平信方式邮寄的,视为放弃报名)或直接送到自治区纪委干部室正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8日至2012年5月31日
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号自治区纪委办公楼602室
邮编:530028
联系 人:程伟君
(二)资格审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列为笔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不低于5:1方可开考。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不开考的职位,由干部室通知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纪检监察室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遴选职位名额,已报名人员不需改报职位)。
列入笔试人员由干部室电话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5日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列入笔试的人员,凭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将有关证件的原件送审,审验不合格的取消考试人选资格。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6月9日。
地点:南宁市锦春路3号自治区纪委办公大楼一楼。
(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调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6月10日,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5: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纪检监察室职位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遴选职位名额)。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