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7上海普陀区公务员科级岗位跨部门竞岗交流公告

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7-10-11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通知 >

三、报名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职位查询

本次跨部门竞岗交流的职位、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普陀区2017年公务员科级岗位跨部门竞岗交流职位简章》,职位简章从2017年10月11日起可通过普陀区门户网站()和政务平台公告栏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跨部门竞岗交流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参加跨部门竞岗交流的人员可根据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考。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普陀区公务员跨部门竞岗交流报名表》,若个人填报信息不属实,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10月20日

报名地点: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大渡河路1668号3号楼908室)

(三)资格审查

区公务员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

四、竞岗交流方法和程序

(一)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由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竞岗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考核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计算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竞岗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胜任职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讨论决定

各用人单位讨论决定拟任用人选,并报区公务员局审核。

(四)公示

对通过审核的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原则上由拟任用的单位与其所在现单位协商同意后,由区公务员局下达调动通知书并办理调动手续。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