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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省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解读

中公教育张楠 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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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复审

遴选(选调)单位会在专业考试或面试前3天对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二)专业考试

遴选(选调)职位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须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经省或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时间

资格复审后,面试考试前

分值

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注:结果处理

合格线以下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三)面试

考察形式

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

测试能力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分值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注:

1.不同职位面试内容和形式会有所不同

面试的内容和方式会针对职位的特点和要求分别确定,因此不同的报考职位其面试的具体内容和方式会有所不同。

2.结果处理

遴选(选调)部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高于遴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其他

(一)体检或考察

1.关于体检

确定考察人选后,是否组织体检由遴选(选调)部门自行确定。

2.结果处理

在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前,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遴选(选调)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原因不再依次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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