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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首批引进生选拔50人公告

中国海峡人才网 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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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3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资格审核。党政类岗位资格审核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教育类、医疗类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各选拔单位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资格审核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选拔或后续有关资格。

4.申诉审核。2023年5月25日9:00至6月3日12:00,报考者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电子邮箱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申诉邮箱:

党政类:ptzhsyqrcb@163.com

教育类:ptshsyjrsc@126.com

医疗类:ptshsyjrsc@126.com

四、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教育类、医疗类直接采取面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6日(星期二)9:00-11:00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云考试”方式进行,考生需下载“智试云”软件参加考试,具体将另行发布通知。

3.笔试科目:《策论》,题型为主观题,满分100分。

4.笔试准考证:6月4日后开始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5.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在笔试完成三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不超过20名的,合格线以上考生均列为面试人选;岗位笔试合格考生超过20名的,取前20名作为面试人选。

若为直接面试岗位,则通过报名审核的报考者均作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

2.面试前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分别负责。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资格复核结果正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暂定6月11日(星期日)。

4.面试形式:党政类、医疗类为结构化面试,每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5.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拔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教育类面试有关事宜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另行发布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岗位。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仅面试岗位。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选拔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党政类、医疗类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项目及标准,教育类按《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条例》有关要求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任或取消聘任。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

3.因考察、体检缺席、临时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选拔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聘用

1.拟聘任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公示期为5-7个工作日。

2.拟聘任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任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办理聘任相关手续。

3.拟聘任人选须服从组织安排,若主动放弃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予以取消引进生资格。

4.此次引进生选拔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聘任引进生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服务不得少于10年。

七、政策待遇与管理培养

(一)党政类

1.岗位安排

引进到岗后,签订5年聘任协议。博士聘任为区属国有一级企业副总经理,硕士聘任为区属国有一级企业总经理助理,第一年为试用期,任期内任职时间计入其相应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期间由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统筹安排到基层一线和吃劲岗位培养锻炼。

参照《公务员考核规定》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组织期满考核,考核称职以上者,综合考虑考核情况,结合个人意愿择优选拔到相应急需岗位:①按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调任机关相应职务或职级,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②经引进生本人申请、区党群工作部、用人单位同意,可继续留任国有企业。

聘任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实行单列管理。

经考核认定不称职、不适应现岗位的,到期不再续聘。

2.引进补助

①在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参照《关于博(硕)士引进生、选调生有关待遇的通知》享受购房补贴,博士享受40万元、硕士享受30万元。补贴资金从购房之日起分五年发放,第二年度发放上一年度购房补助,服务年限未满的一次性退还相应补助。

②按照在实验区实际工作时间,可依政策申请享受专项奖励,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1500元,最高发放5年。

3.其他待遇

①选拔引进前3年,安排1名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作为导师。

②到岗后,配偶随迁就业、子女入学等事宜,根据需要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统筹协调。

(二)教育类

1.管理考核

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合同,办理入编相关手续,享受相应待遇。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引进5年后,由区社会事业局牵头组织考核评价。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签订5年以上合同,予以统筹安排在区内公立学校任职。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和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并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延长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规定安排工作;延长期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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