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措施
1.畅通筹资渠道
(1)树立“医疗扶贫”理念,加大对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医疗卫生转移支付和帮扶救助力度。应从国家扶贫资金和发达地区帮扶资金中划拨专款,专门解决贫困地区卫生设施建设、医疗人员配备、费用报销补偿问题。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弱势人群,应制定特别的医疗救助办法。
(2)建立地方政府和农民弹性筹资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应随着地方财政收入和参合农民收入增长而逐年增加。
(3)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可尝试将部分农民不急于提取的上级补助帮扶资金直接转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个人专户,依照“公平自愿、多缴多报”原则,探索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4)拓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来源渠道,适当吸收社会慈善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
2.调整补偿机制
(1)逐步调整政策方向,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大病救助为主为疾病预防与诊治并重。
(2)适当扩大报销范围,变统一规定报销病种为弹性规定报销病种。
(3)提高门诊报销比例。
3.缓解医患矛盾
(1)继续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
(2)加强农村医疗服务监管
(3)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
4.加强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
5.改进监管体系
(1)综合施策,构建经纬分明的监管网络。
(2)分块分片,细化分解监管工作责任。
(3)创建网络平台。
(4)吸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与监管。
6.创新宣传手法
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讲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要着力培养农民健康意识,扭转农村普遍存在的“小病不治、大病大治”的局面;特别是要用已获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身边典型事例,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提升和巩固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