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会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社会建设,主要指在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共事业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农村的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期实现农村幼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新农村社会建设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农村义务教育方面,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实现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不断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加大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证范围,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
2.在农村医疗卫生方面,要逐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看病难、看病贵、医疗保障程度低,是当前农村急需解决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缓解大病户的医疗负担,但是保障水平仍然偏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应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逐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逐步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完善对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疾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在养老保障方面,可以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五)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建设格局,新农村建设也应当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乡村。
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是指对受人为活动干扰和破坏的生态系统进行生态恢复和重建,根据生态学原理进行人工设计,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尊重自然规律,达到高效和谐,实现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
国家应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完善以奖促治的政策,逐步推行城乡同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农村沼气工程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